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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囑託案件會合地點及預繳規費查詢

  • 發布單位:測量課
  • 資料提供單位:地政局

法院囑託案件會合地點及預繳規費查詢

法院囑託案件繳費方式說明
一、臨櫃繳款
攜帶法院公文至本所1樓全功能櫃台辦理。
二、銀行匯款
解款行庫:(812)台新銀行中壢分行
帳號:20123900004386
戶名:桃園市中壢地政事務所代收各項費用專戶
匯款後傳真以下2項文件
1.法院執行公文
2.匯款收據(請註明法院發文字號、執行日 期、匯款人姓名及連絡電話)
※請傳真至(03)402-4137並來電知會(03)4917647轉 244張小姐。
三、 ATM 繳費
轉帳銀行代號:812
轉入帳號:20123900004386
轉帳後傳真以下2項文件
1.法院執行公文
2.匯款收據(請註明法院發文字號、執行日 期、匯款人姓名及連絡電話)
※請傳真至(03)402-4137並來電知會(03)4917647轉 244張小姐。

備註:
採用(二)銀行匯款、(三)ATM 非臨櫃繳費者,請於案件執行當日向本所承辦人領取收據。
如欲提前領取收據,請郵寄法院公文影本及回郵信封予本所承辦人。
承辦人:范綱洪
電話:(03)4917647轉243
本所住址:320桃園市中壢區松勇二街59號六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