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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112年度住宅補貼」申請公告

  • 發布單位:行政課
  • 資料提供單位:地政局

一、 依內政部112年7月10日內授營宅字第1120809562號函辦理。
二、 受理申請期間:自112年8月1日(星期二)上午09:00起至112年8月31日(星期四)下午05:00止。
三、 受理項目及本市計畫戶數如下:
(一) 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552戶。
(二) 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286戶。
四、 受理申請之機關或單位:申請人「戶籍所在地」之當地直轄市、縣(市)政府。
五、 申請方式:開放線上申請及郵寄申請方式:
(一) 線上申請:申請人於受理期間,至內政部建置住宅補貼線上申請作業網站(https://has.cpami.gov.tw/subsidyOnline)提出申請並上傳相關文件。
(二) 掛號郵寄申請:申請人於受理期間,填寫申請書並備妥相關文件,於受理截止日前,掛號郵寄至申請人戶籍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申請日之認定以郵戳為憑,本市請寄送至桃園市政府住宅發展處(地址:桃園市桃園區力行路300號)。
六、 申請書取得方式及應檢附書件:
(一) 從內政部營建署網站專區下載【內政部營建署網站首頁(網址:https://www.cpami.gov.tw)右側→「重要政策」→「住宅補貼專區」】申請書表(112年8月1日開放下載)。
(二) 向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免費索取申請書表。
(三) 應檢附書件請詳閱自建自購住宅貸款利息及租金補貼辦法、修繕住宅貸款利息及簡易修繕住宅費用補貼辦法、申請書表及問與答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