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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衛生福利部於111年7月26日公告「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防疫措施裁罰規定」

  • 發布單位:行政課
  • 資料提供單位:地政局

【轉知】衛生福利部於111年7月26日公告「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防疫措施裁罰規定」

一、依本年7月19日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記者會公布事項辦理。

二、本次修正適度放寬戴口罩之防疫措施,其中「騎機車/腳踏車」及戶外從事工作者於空曠處工作得免戴口罩,其餘防疫措施維持不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