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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川區調整的作業程序為何?

  • 發布單位:行政課
  • 資料提供單位:地政局

水利主管機關於公告河川區域線或堤防預定線時,檢送相關資料通知地政主管機關據以套繪地籍圖,製作分區、編定圖及清冊送由水利主管機關確認無誤,並由桃園市政府召開審查會議通過後,報請內政部核備,該部核備後,即由桃園市政府公告30日,公告期滿無人異議即辦理分區調整之異動,土地所有權人倘發現土地使用分區界線或使用地編定有遺漏或錯誤情事,應於公告之日起30日內以書面提出申請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