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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辦鑑界時要如何知道需鑑定的界址點在哪裡?如果鑑界現場提出增加鑑定界址點可以嗎?

  • 發布單位:測量課
  • 資料提供單位:地政局

地政機關於受理鑑界案件後,應於實地辦理測量前依法通知鄰地所有權人,以保障相關權利人權益。為避免通知無需勘測之毗鄰土地界址所有權人,自112年5月1日起,申請人應於申辦鑑界案件時,指定擬勘測之界址,使登記機關得確實通知有關鄰地所有權人。

一鍵搜尋快速掌握需鑑定界址點位置
為確定擬勘測之界址位置及所需繳納鑑界費用,避免退補繳費情形,民眾可多加利用「土地複丈規費服務網」(https://easymap.land.moi.gov.tw/BSWeb/),該網站除提供鑑界複丈規費試算功能,申請人並可將擬勘測界址點情形及試算結果下載列印,併同申請書送件。
鑑界試算
鑑界試算
貼心提醒:
若申請人於實地測量時方要求增釘界址點,或需鑑定界址點與原申請內容不符者,登記機關應依地籍測量實施規則第212條規定通知申請人限期補正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