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我國第一個台灣女孩日,行政院督導各部會積極推動「提升女孩權益行動方案」

  • 發布單位:測量課
  • 資料提供單位:地政局

為響應聯合國重視投資及培力女孩,讓女孩獲得應有的人權與照顧,我國完成訂定每年10月11日為台灣女孩日,行政院於102年3月函頒「提升女孩權益行動方案」,提出增進我國女孩身心健康、教育及人力投資、人身安全、媒體與傳統禮俗等權益的四大面向及75項實施策略,督促各部會積極落實各項提升女孩權益工作,加強營造友善女孩的社會環境,使女孩有公平機會發展及實現自我。

各部會今年重要推動事項及成果包括加強對性別篩選檢驗試劑與設備之源頭管理以持續改善出生性比例;將性別平等觀念列入托育人員、教保人員、國小與幼兒園教師及親職教育與家庭教育之訓練課程,俾提供女孩性別平等之生長環境;推動村里社區「暴力零容忍」觀念,辦理研習營及防暴創意競賽徵件活動;建立可提供正確性知識及可匿名諮詢兩性交往、未婚懷孕之青少年視訊網站;編撰「現代國民婚禮」提供國人婚禮習俗新思維與作法,預訂103年底出版。另並補助民間團體辦理少女自我效能團體營隊、社區參與式服務學習方案、少年高峰會及高中學生新世紀領導人才培育營;101學年度修正國中小每班參與運動之男女學生規範,以鼓勵女學生參與、縮小性別差距等,均切合聯合國今年國際女孩日主題「女孩教育之革新(Innovating for Girls’Education)」。
行政院性別平等處將持續督促各部會積極推動「提升女孩權益行動方案」,落實保障並促進我國女孩身心健康、教育及人力投資、人身安全等各項權益,及致力於消除媒體及傳統禮俗中性別刻板印象與歧視觀點,使家長、幼托人員、教育人員乃至全體國人均有性別平等觀念,以積極提升女孩權益,使我國女孩能獲致更為平等發展、發揮潛能之成長環境。
(資料來源:行政院性別平等處,102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