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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檔案閱覽、抄錄或複製需注意哪些事項?

Q:

申請閱覽、抄錄或複製檔案需注意哪些事項?


A:

申請人閱覽、抄錄或複製檔案,應保持檔案資料之完整,並不得有下列各款行為:

一、添註、塗改、更換、抽取、圈點或污損檔案。

二、拆散已裝訂完成之檔案。

三、以其他方法破壞檔案或變更檔案內容。

四、未經許可擅自持卷宗資料之一部分或全部帶離閱覽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