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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111-12-21

上班日期

每週星期一至星期五,國定假日不上班。

上班時間

上午8點至12點、下午1點至5點。

午間不打烊服務

中午12點至13點。

本所為提昇便民服務品質,提高機關行政效率,減少民眾往返及等候時間,於午間時間全面受理各項登記、測量及謄本業務申辦,服務項目如下:

  1. 各類謄本單一窗口申請服務。
  2. 簡易登記案件(含本所及跨所案件)全程辦理服務。
  3. 各類土地、建物登記案件之收件及發件服務。
  4. 各類土地、建物測量案件之收件及發件服務。

預約下班延時服務

服務時間固定為每週一至週五17:00~18:00(得依案情需要調整預約服務時間至例假日)。

申請人應於延時服務時間3天前(不含預約當日及例假日)完成預約(若當日前往洽辦民眾無事前預約者,視案件狀況辦理相關服務),預約服務項目如下:

  1. 已結案之登記案件領件。
  2. 補正或駁回之登記案件領件。
  3. 登記案件補正。
  4. 地政業務諮詢。
  5. 依土地登記規則第40條規定,提供案件現場核對身分服務。

預約方式可採現場、電話及傳真方式預約(預約延時服務申請書),本所將依案件性質排定適當人員為您提供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