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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105年度住宅補貼

  • 發布單位:桃園市中壢地政事務所
  • 資料提供單位:地政局

受理項目如下:
(一)租金補貼。
(二)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
(三)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

受理申請期間:105年7月21日起至105年8月31日止(逾期不受理)

詳情請下載附件公文
公文 1,189KB [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