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線上聲明

  • 發布單位:登記課
  • 資料提供單位:地政局

為配合智慧政府政策,土地登記作業方式已逐步朝向數位化及網路化發展,查內政部自109年3月起,實施土地登記「線上聲明」措施,復於110年8月1日修正發布土地登記規則部分條文,增修第41條第15款「應用憑證進行網路身分驗證,辦理線上聲明登錄相關登記資訊」者,當事人得免親自到場。除民眾可以自然人憑證登錄聲明外,公司法人亦可運用工商憑證辦理線上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