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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交通部於111年7月30日修正「汽車駕駛人及乘客繫安全帶實施及宣導辦法」

  • 發布單位:行政課
  • 資料提供單位:地政局

【轉知】交通部於111年7月30日修正「汽車駕駛人及乘客繫安全帶實施及宣導辦法」

一、依據交通部111年7月30日交路字第11150106833號函辦理。

二、本次辦法修法重點為「大型車行駛於高速公路或快速公路,乘載之四歲以上乘客應依規定係妥安全帶,未依規定繫安全帶之處罰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十二月一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