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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筆土地還是部分土地劃入河川區?

  • 發布單位:行政課
  • 資料提供單位:地政局

桃園市政府於公告河川區調整時,將編定結果通知書通知土地所有權人,倘整筆劃入河川區,該結果通知書即記明分區調整結果,倘屬部分劃入河川區,即於備註欄記明「部分屬特定農業區(或一般農業區等等)」 文字,另依據內政部88年7月12日台內地字第8807458號函規定,如一筆土地分在河川區,不論面積大小均以河川區編定其分區,於備註欄(土地登記簿標示部)註記部分屬○○區○○用地,以利水政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