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日期:每週星期一至星期五,國定假日不上班上班時間:上午8點至12點、下午1點至5點午間不打烊服務:中午12點至13點本所為提昇便民服務品質,提高機關行政效率,減少民眾往返及等候時間,於午間時間全面受理各項登記、測量及謄本業務申辦,服務項目如下:1.各類謄本單一窗口申請服務。2.簡易登記案件(含本所及跨所案件)全程辦理服務。3.各類土地、建物登記案件之收件及發件服務。4.各類土地、建物測量案件之收件及發件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