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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櫃退還地政規費

  • 發布單位:資訊課
  • 資料提供單位:地政局


規費退還作業之作業程序_作業程序


1.申請:申請人填妥規費退還申請書並備齊證件向案件承辦人員提出申請。

2.審核:由原案件承辦人員審核退費申請是否符合法令規定,相關文件是否齊全等。

3.核定:審核無誤後簽陳複審核可。

4.退費:申請案件奉核可後,移由收費人員填列准予退還地政規費聯單並當場處理直接退費事宜。



規費退還作業之申請退費應附文件_申請退費應附文件


1.規費退還申請書。

2.申請人身分證、印章(查驗後發還)。

3.原繳規費收據正本。

4.原案申請書正本。

5.駁回通知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