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轉知】經濟部110年5月27日經中字第11004603950號公告依據「基於環境保護或安全考量不宜設立工廠者」第28項(農產業群聚地區)但書申請納管之未登記工廠,應裝設污染防治設備及自動監測設施之相

  • 發布單位:行政課
  • 資料提供單位:地政局

【轉知】經濟部110年5月27日經中字第11004603950號公告依據「基於環境保護或安全考量不宜設立工廠者」第28項(農產業群聚地區)但書申請納管之未登記工廠,應裝設污染防治設備及自動監測設施之相關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