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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市府政風處宣導配合中央防疫措施

  • 發布單位:行政課
  • 資料提供單位:地政局

【轉知】市府政風處宣導配合中央防疫措施

一、 依據桃園市政府政風處110年6月10日桃政安字第1100003578號函辦理。

二、 鑑於近期媒體報導坊間診所疑開放不符接種條件之一般民眾接種疫苗等情,請適時協助衛生主管機關宣導,務必依照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告之接種順序造冊施打,避免插隊及挪用疫苗之情事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