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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辦繼承宣導-113年度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公告

  • 發布單位:登記課
  • 資料提供單位:地政局

本年度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自113年4月1日公告至113年7月1日(因公告止日為例假日,公告日順延至7月1日),請尚未辦理繼承登記者,儘快於公告之3個月內申辦繼承登記,逾期未申請,公告期滿後依規定辦理列冊管理作業,然列冊管理15年仍未申辦繼承登記者,則移請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公開標售。

 

公告之資料除揭示於①土地所在地登記機關②土地所在地鄉(鎮、市、區)公所③土地登記簿所載被繼承人住所及其死亡時所在地鄉(鎮、市、區)公所、村(里)辦公處之公告欄外,民眾亦可於公告期間應用桃園地政資訊服務網(https://www.land.tycg.gov.tw/chaspx/SQry10.aspx/12)查詢。

 

 

繼承不分男女,提醒繼承人儘快辦理遺產繼承登記,別讓您的權益睡著了!

桃園市中壢地政事務所關心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