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籍異動即時通
內政部開發地籍異動即時通服務系統,提供不動產之登記名義人應用地籍異動通知服務,透過手機簡訊或電子郵件方式,主動通知民眾地籍異動情形
◎服務內容及通知方式
土地或建物之所有權利被申請買賣、拍賣、贈與、配偶贈與、信託、抵押權設定、查封、假扣押、判決移轉、調解移轉及和解移轉登記案件,於辦理「收件」、「異動完成」時,系統分別自動通知義務人(限已申請地籍異動即時通者)
◎適用對象:
(一)已辦理土地或建 物所有權登記之登記名義人。
(二)於同一直轄市、縣(市)範圍內,以登記名義人之統一編號得予以歸戶之土地及建物所有權利。
◎通知方式
本服務提供手機簡訊及電子郵件等2種通知管道,至多設定2組手機號碼、郵件信箱
◎申請方式
(一)臨櫃申請:土地或建物登記名義人本人、其法定代理人或被授權人(申請書)提出申請,可由任一登記機關受理申請
(二)網路申請:土地或建物登記名義人本人登入(數位櫃臺https://dc.land.moi.gov.tw/) 向土地或建物所在之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三)併土地登記案件申請:土地登記案件權利人(或登記名義人)本人、其法定代理人或被授權人提出申請
◎注意事項
(一)本服務純屬便民措施,運用自動化系統發送登記案件訊息,內容僅供參考,若因系統異常無法順利通知,敬請見諒。本服務不影響登記之法律效力,如有登記案件之相關疑義,請逕洽管轄之地政事務所諮詢。
(二)本服務之作業程序及項目若有異動,將公布於本局網頁,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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